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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安全事故心得體會優(yōu)秀
當我們受到啟發(fā),對學習和工作生活有了新的看法時,心得體會是很好的記錄方式,這樣可以幫助我們總結以往思想、工作和學習。那么如何寫心得體會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學校安全事故心得體會優(yōu)秀,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學校安全事故心得體會優(yōu)秀1
通過本次全校教師集中學習,宣傳貫徹了《貴州省學校學生人身傷害事故預防與處理條例》。明確了社會、學校、教師、學生監(jiān)護人的權利和義務,使我對安全的認識又提高了一個層次。為了讓學生安全、幸福、健康成長。
《貴州省學校學生人身傷害事故預防與處理條例》強調了學校依法負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護的責任,明確了社會各方面都有保障學生人身安全、預防學生人身傷害事故發(fā)生的共同責任,規(guī)定了處理學生人身傷害事故應當遵循依法、客觀公正、合理適當?shù)脑瓌t,界定了學校對學生人身傷害事故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規(guī)定了學生人身傷害事故處理的途徑、程序及賠償辦法等,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
條例規(guī)定:發(fā)生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wèi)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fā)事件時,啟動應急預案,及時采取搶救、救助、預防措施,優(yōu)先保護學生人身安全,學校發(fā)現(xiàn)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或學生遭到傷害時,應當及時告誡、制止、保護,必要時與學生父母或者其他監(jiān)護人溝通或者報告公安機關處理。這就要求我們教師必須時時把學生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在事故災難或是自然災害等突發(fā)事件時,樹立優(yōu)先保護學生的責任意識,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為學生安全工作的開展建立良好基礎。
通過培訓學習,我們懂得了許多學生意外傷害事故是可以避免的,為此,我們作為教師首要工作就是要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總之,本次學習,更增強了我的責任意識和法律意識。使我更加會把學生的安全放在首位,留心校園每一處的安全隱患,加強責任心,做一個有心人,讓每一個學生都健康快樂地成長,學校、社會、家庭和諧。
上周,我們學校組織學習了《貴州省學校學生人身傷害事故預防與處理條例》,通過這次的學習,使我自己對安全認識又提高了一個層次。學生生命如同含苞花骨,嬌嫩脆弱。為了讓學生安全、幸福、健康成長,我再次認識到學生安全教育的重要性。
首先,作為一線教師的我,在以后的教學工作中應把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實處。在我們的英語教學中,通過每個單元要學習的.內容把安全教育滲透進課堂,譬如:交通安全、人身安全、食品安全等。要時時刻刻讓學生有安全意識,要高度重視學校安排的安全教育工作,事關千家萬戶,責任重于泰山。學校是教書育人的場所,首先要為學生提供安全的生存空間,建立安全有序的生活、學習環(huán)境。確保學生健康、幸福成長,這既是一個教師義不容辭的職責,也是家長們的愿望。
其次,要負起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的職責。安全教育工作是一個班級最重要的事情,作為班主任,我們有責任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我們教師既要教書,更要育人。教師工作是一個特殊的職業(yè)。教師在教給學生知識的同時,也要肩負起保護學生的職責,并且,教師自身的言行也將在潛移默化中影響著學生。因此,我們作為教師必須首先樹立起安全意識,重視安全教育,并以身作則,模范遵守學校的各項制度,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為學生安全教育建立良好基礎。
學校安全事故心得體會優(yōu)秀2
通過這次培訓學習,受益匪淺。對安全方面的知識有了較大的提升,增強了對安全的防范意識。確實感到了做好安全工作責任的重大。
生命不保,何談教育?說得多實在啊!且看一些觸目驚心的數(shù)據吧:據聯(lián)合國專家統(tǒng)計分析,每年全球死于意外事故約200萬人,其中兒童約75萬人;我國每年死于意外事故的少年兒童(18歲前)約8萬人,其十萬人事故死亡率約23人,是職業(yè)意外死亡率的4-5倍,我國每年死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少年兒童高達數(shù)千人。多么可怕多么殘酷的事情啊!鮮活嬌嫩的生命,還未綻放青春和美麗就這樣消逝了。她牽動了多少人的心?承載了多少人的希望!作為教育者,怎不為之動容?
羅云教授說:教師是安全之魂,學生是安全之本,班級是安全之實,活動是事故之源。孩子是祖國的未來和希望。做好學生的安全工作,責任重大!因此,我們必須“時時講安全,事事講安全。防范于未然!蹦敲吹降资裁词菍W校傷害事故?它又有哪些基本的類型?到底我們該怎么去預防?下面談談本人一些心得:
一、學校傷害事故的界定
學校傷害事故是指學生在校學習、生活、活動期間,其人身受到侵犯,導致傷、殘、死或其他無形損害的事件。它既屬于一般人身損害的范疇,又不同于社會上發(fā)生的人身損害。學校傷害事故具有自己的特點:一是損害的主體是特定的,受害主體只能是在學校學習、生活的學生,包括公立、私立學校中走讀制和寄宿制的學生。二是損害地點是特定的,學生損害的地點必須是在學校園內及學校組織校外活動的特定場所。三是損害時間是特定的`,學生受損害是發(fā)生在學生在校學習、生活期間以及學校組織的補習期間,學生離開學校時的非學習、生活期間除外。
二、從學校傷害事故的界定角度來看,根據中學生的活動特點以及他們的學習環(huán)境,我認為在中學階段,可將校園傷害事故分為以下幾種:
。ㄒ唬⿲W生活動不慎帶來的意外傷害;
。ǘO個別學生的有意傷害;
在班上,總是有些調皮搗蛋的學生,不僅難以約束自己,還會故意欺負一些弱小的同學。這類情況多數(shù)發(fā)生于班上的后進生,而且有些行為比較隱蔽,學生由于受到他們的恐嚇,不敢向老師報告或反抗。
(三)校園設施不符合標準所帶來的傷害;
(四)教師體罰和變相體罰等帶來的傷害;
(五)教師工作的疏忽或失職造成學生意外傷害;
。┮恍┬M獠环ǚ肿拥母蓴_與進入所帶來的傷害;
。ㄆ撸┎恍l(wèi)生食品和飲用水導致學生受到傷害;
(八)傳染病防控不力帶來的傷害。
三、面對如此復雜的學生傷害事故,我們到底該怎么去把學生傷害的影響降到最低呢?是事后處理,還是提前預防呢?對此,國家教育部曾發(fā)出通知,要求各級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切實把安全工作重心轉移到預防上來。因此,結合當?shù)貙嶋H,認真分析本校存在的安全隱患,制定具體措施,真正把安全工作的重心轉移到預防上來,將成為學校各項工作的首要任務。有關專家指出,通過積極的預防措施和應急處理,校園中許多的意外傷害是可以避免的。
針對以上提及的學生傷害的類型,我認為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方面還要加強。葉老先生說:“教是為了不教!蔽覀儾荒軙r刻保護在學生身旁。讓學生提高安全意識非常重要。例如:過馬路時,意識到交通危險,從而提高警惕性。游泳時,知道游水的不利因素及可能會遇到的危險,從而做好各種防范措施。碰到陌生人時,能產生防騙意識等。另外,我們還要提醒學生善于觀察周圍環(huán)境,及時視察潛在的危險。例如危房、危樓、建筑工地,公路沙井等。只要有了安全意識,我們就多了一份生命的保障。
其次,增強學生各方面的安全知識,使學生明白其中的利害關系。例如:交通安全知識,包括過馬路常識,識別紅綠燈的作用,駕車行駛的規(guī)范和有關交通的法律法規(guī)等;校內上下樓梯靠右行走,不推擁打鬧防踩塌知識;不買“三無”產品,最好不吃零食;防火、防電、防有害氣體等知識。
第三,引導學生掌握求生自救自護的本領。生活之中,很多事情是難以預料的。假如一旦有險情發(fā)生,我們要教導學生不要慌亂,必須冷靜學會求生,學會保護自己。我們可以通過演練的方式、體驗的方式、觀看錄象、邀請專業(yè)人士示范引導以及社會實踐等方式,引導學生掌握各種自救自護本領。培養(yǎng)學生良好心理素質。例如擁擠事件發(fā)生后,學生該如何逃生,才能把危險系數(shù)降到最低。我們可先通過講座講解求生要領,然后模擬演練,實踐中學習。
此外,針對“校園設施不符合標準帶來的傷害”。學校的后勤人員應該在每學期開學前,務必組織人員全面細致地排查,集中整治。平時也要強化安全責任意識,分級管理,責任到人,注意觀察和檢修,防患于未然。針對“教師體罰和變相體罰等帶來的傷害”。一需學校加大力度組織教師學習有關法律法規(guī);二需不斷加強師德師風建設;三對學生進行心理健康教育,增強學生的心理承受能力。針對“教師工作的疏忽或失職造成學生意外傷害”。學校應經常加強安全教育,使全體教師樹立“安全第一”思想,培養(yǎng)教師的敬業(yè)精神,從細處入手,防微杜漸,避免事故的發(fā)生等等。
總之,校園安全工作,關系到青少年學生的健康和生命,關系到每個學生家庭的和睦與幸福。面對形形色色的校園學生傷害事故,每一位教育工作者都應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原則,堅決把學校的安全放在各項工作的首位,始終保持高度的警覺,做到警鐘長鳴,常抓不懈。
學校安全事故心得體會優(yōu)秀3
近期,我校教師學習《貴州省學校學生人身傷害事故預防與處理條例〉,通過這次的學習,使我自己對安全認識又提高了一個層次。學生生命如同含苞花骨,嬌嫩脆弱;學生安全工作重于泰山。為了讓學生安全、幸福、健康成長,我們再次認識到學校安全工作的緊迫性、重要性。
首先,要高度重視學校安全工作,事關千家萬戶,責任重于泰山。學校是教書育人的場所,首先要為學生提供安全的生存空間,建立安全有序的生活、學習環(huán)境。確保學生健康、幸福成長,既是一個教育工作者義不容辭的職責,也是家長們的愿望。作為教師的我,在以后的工作中應把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實處。尤其是我們住校的學校,這方面的工作更要做好。
其次,每一位教師都應該負起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的職責。安全工作是一個學校的首要事情,每個教師都有責任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特別是我們班主任的工作中?稍诂F(xiàn)實中,很多教師認為安全教育是班主任的`事情,與他們無關,他們只要上好課就行了。殊不知,我們教師既要教書,更要育人。這樣的理解是錯誤的教師工作是一個特殊的事業(yè)教師在教給學生知識的同時,也要肩負起保護學生的職責,并且,教師自身的言行也將在潛移默化中影響著學生。因此,在校園安全工作方面,教師必須首先樹立起安全意識,重視安全教育,并以身作則,模范遵守學校的各項制度,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為學生安全工作的開展建立良好基礎。
學校安全事故心得體會優(yōu)秀4
通過學習,使我更加認識到安全的重要意義。沒有安全,就沒有一切。學校的安全不僅關系到學生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權益,而且還會影響到學校和教師的切身利益。提高安全意識,科學管理,堅決杜絕故意傷害,有效防范意外事故的發(fā)生,創(chuàng)建和諧校園環(huán)境,是我們義不容辭的責任,也是我做為教師應盡的義務。學校安全是一個世界性的問題,核心是保障學生的身心健康;學校安全也是一個需要全社會關注,需要包括教育部門和學校共同解決的問題。
近年來,校園意外傷害事故越來越多,真可謂是防不勝防。雖說校園意外傷害事故不可能完全避免,但是我們學校要盡一切可能,想一切辦法,用一切力量將校園意外傷害事故的發(fā)生率和事故程度降到最低。作為教師,我們應該如何處理校園意外傷害事故的發(fā)生呢?學生意外傷害事故一旦發(fā)生,只要按照一定的思路,注意章法,處理起來就較為順利,且能收到“壞事變好事”的效果。就上述事故的處理來說,我有以下幾點體會。
1、傷害事故發(fā)生后,學校要按照應急預案,及時處理、報告。要重視對雙方學生家長的第一次通報和他們的第一次會面,因為這是處理好事故的基礎。
2、要注意學習相關法律法規(guī),維護學校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防止給人留下不負責任或偏向某方的印象。
3、要及時向上級部門、公安機關和保險公司報告情況,以得到上級和相關部門的正確指導。要成立專門事故處理小組,并派專人負責接待,這樣既能保證處理口徑前后一致,又不至過多干擾學校的正常秩序。
4、體諒雙方,同情受害方。即使在雙方當事人情緒失控時,也要冷靜克制,從心理和情感上讓雙方接受。
5、必要時可借助雙方親友的作用,走曲線解決問題的道路。
6、不怕上法庭,不受要挾。這將是今后學校經常要面對的現(xiàn)實,校方應主動尋求司法途徑,相信司法公正。
7、戰(zhàn)略上不怕上法庭,戰(zhàn)術上要重視上法庭。要做好上庭的各種準備,包括法律知識、事故事實、物證的準備,以用法律和事實維護學校權益。
8、要利用案例,及時在學校進行法律知識的.普及。要經常在教工和學生會議上通報事故處理過程,統(tǒng)一大家的思想,讓大家學會今后遇到相似問題時的最佳處理辦法,做好預防工作。
9、對受害方要給予盡可能的安慰,但學校若無過錯,則決不能賠償(在本案中,學校只在事故處理完畢后,出于人道主義精神,給了受害方一定慰問)。
10、“晴天備傘”。要為學生上好“校園傷害險”和“學生平安險”,鼓勵和提倡學生家長或其他監(jiān)護人為孩子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以降低出險后的處理難度。
其次,分析、解決此類糾紛應遵循的一般原則。
1、意外事件。中小學生意外傷害事件是無法預見和不可避免的,學校及教師對事件無任何過錯,不負任何責任。但如果事故發(fā)生之后,教師沒有在學校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采取措施救險,延誤了治療,造成傷害者傷情加重,就應負責,這是一種事后責任承擔。
2、學生在上課期間因互相打鬧而受傷害。上課期間,教師負有監(jiān)督管理職責。對在此期間發(fā)生的學校事故,教師承擔責任大小,要考慮到學生的年齡。但需要強調的是,對不同年齡段學生在管理職責上的不同要求并不意味著人為地降低教師應盡的管理職責。
3、學生受傷不是學校所為,但與學校場所設施管理不完善或教育教學儀器、設備保管、存放有關,學校要承擔部分民事責任。需要注意的是,學校場所設施造成的學生傷害承擔責任,與學校建筑設計、施工中暴露的質量問題關聯(lián),但更多地與教職工是否及時發(fā)現(xiàn)事故隱患并及時向學校報告有關。
4、學生課余時間受傷。課休時間是事故多發(fā)段。教師的職責,是要培養(yǎng)學生安全意識和躲避危險的能力,這是其一;其二,一旦發(fā)生事故,要及時采取措施做好善后處理。中小學教師的職責并不是如幼兒園阿姨那樣履行保育員角色,也不是超市中的保安,不可能全天候地監(jiān)視每個學生的一舉一動。關鍵看學校在課間是否負有監(jiān)管責任及到位情況。
5、學生自殺、自殘。學生的自殺與教師有無關系,取決于:一是學生自殺與教師的行為有無一定因果關系;二是教師的行為是否違法。如教師毫無根據地懷疑學生有偷竊行為,停其課,強迫其交待甚至拳腳相加,學生不堪受辱,憤而自殺,教師自然要承擔法律責任;學生考試作弊,被監(jiān)考教師當場抓往,學生因羞愧而自殺,盡管教師的行為與學生自殺有關系,但行為是合法的,不應承擔責任。
6、教師上課期間離開教室。教師在上課時隨便離開課堂,期間學生打鬧造成傷害,學校責任所負的大小,主要決定于學生的年齡對該行為后果的判斷能力。
7、學生上下學發(fā)生傷害事故。學生每日上下學,是維持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起點和終點,這時學生的雙親對其子女的保護監(jiān)督基于親權關系,而學校教師也必須加以指導并采取必要保護措施。但每一位學生在上學時從家中出發(fā)到學校放學時由學校出發(fā)回到家中,期間的安全,除有特殊情況外,應由學生個人及親權等保護者負擔責任。如果學生集體上下學是學校規(guī)定,則可解釋為學校已介入學生上下學的生活領域。這時,學校在法律上對于集體上下學就有安全維護的義務。
8、公休時間(包括寒、暑期)學生傷害事故。問題的關鍵在于學生在這些時間內發(fā)生的傷害事故的原因與學校教育教學活動有無聯(lián)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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