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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社章程(精選15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fā)展,很多場合都離不了章程,章程是組織或團體的基本綱領和行動準則,在一定時期內穩(wěn)定地發(fā)揮其作用。一般章程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文學社章程,歡迎大家分享。
文學社章程 1
一、宗旨
“文學性,探索性,開放性,自主性”是屈子文學社的社團宗旨。所謂的“文學性”即以文學為社團發(fā)展的核心資料;“探索性”即持續(xù)創(chuàng)新意識,銳意進取,勇于探索;“開放性”即堅持兼容并蓄的原則,鼓勵個性發(fā)展;“自主性”即堅持自主發(fā)展,培養(yǎng)自立意識和潛力。
二、章程
第一章:總則
1.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堅持我國方針政策,在團委的領導下把握時代脈搏,用心開展有益的文化活動,豐富校園文化生活,營造校園文化氛圍,推進校園文化的發(fā)展。
2.本社是在校園領導下的學生業(yè)余團體,遵守校園各項章程及社團工作,執(zhí)行校園相關決議,為校園服務、為學生服務、為課堂服務。
3.深化素質教育,團結和組織文學愛好者,豐富學生的課外生活,提高學生的人文素養(yǎng),全面提升社員的'文學鑒賞潛力和寫作水平,培養(yǎng)文學新人。
第二章:組織
1.文學社是按民主集中制組織起來的統(tǒng)一整體,本社會員務必自覺遵守校園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服從管理,并維護校園和本社的利益和榮譽。
2.根據文學社的實際需要,文學社下設指導老師一名,負責全面工作。社長1名,副社長2名,宣傳部長2名,組織部長2名,修改10人左右,年級負責人(各年級1名)。實行分工負責制。
第三章:各部門職責
1.本著團結協(xié)作、高效多能、分工不分家的原則,各司其職。
2.在自己的職權范圍內工作出了問題,其負責人應付全部職責,并出具書面說明。
3.社長職責:負責上傳下達,以及文學社重大決策的制定;廣泛征求會員意見,了解會員的思想狀況;負責召開文學社的內部會議,管理干部隊伍;負責管理文學社網站;其它事項;I辦每學期的征文比賽。
4.副社長職責:協(xié)助社長,監(jiān)督好各部門的工作;理解社長的委托,能夠代行社長的部分職務。
5.宣傳部職責:用心與外校文學社開展聯誼、經驗交流活動,借鑒別人,提高自己;負責文學社活動海報的制作;負責下發(fā)各種通知;登記社員活動出勤狀況。
6.組織部職責:帶領編委做好文學創(chuàng)作、征稿、投稿、審稿和出版刊物報紙等工作;負責協(xié)助社長搞好征文比賽。
7.年級負責人職責:負責傳達、執(zhí)行上級分配的任務。
第四章:會員的產生、權利以及義務
產生:
凡我校學生,承認本章程,積極參加本社活動熱愛文學,有必須的寫作潛力,有強烈的職責心、嚴明的紀律觀念的學生,由本人申請,經老師批準,均有機會成為本社會員。
義務:
1.有自覺遵守校紀校規(guī)和文學社紀律、嚴格執(zhí)行文學社決議、熱心本職工作、努力完成文學社交派的任務的義務。
2.有宣傳文學社、維護文學社形象的義務,每個月至少向社刊投稿兩篇以上。
3.務必虛心學習,自覺進行課外閱讀和創(chuàng)作實踐,并用心向公開發(fā)行的文學刊物投稿,努力提高自己的文學鑒賞和文學創(chuàng)作的潛力,陶冶自己的藝術情操,提高自己的文學修養(yǎng)。社員所交稿件不得抄襲,否則作嚴肅處理。
4.每次開會或講座都務必遵守會場紀律,不得大聲喧嘩,只有討論時方可暢談。
5.開會、講座或其他活動都要求列席,不得早退、遲到,如有特殊狀況,需預先請假。遲到、早退2次當一次缺席,缺席3次作自動(或強行)退社。
權力:
1.凡我會會員均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會員有權參加本社組織的一切活動
3.享有向文學社提出推薦、監(jiān)督文學社內工作的權利。
4.會員在寫作和閱讀上有權獲得老師的個別指導。
5.享有向文學社推薦文學愛好者加入文學社的權利。
6.享有向文學社推薦社外學生優(yōu)秀作品的權利。
第五章:活動開展
1.每學期出版一期刊物。
2.每學期舉行文學講座,請知名學者講授文學知識。
3.不定期舉行文學作品展,展示社員文學水平,繁榮校園文化。
第六章:獎懲
1.每學年評選優(yōu)秀小作者和優(yōu)秀作品,入選后在校報上通報表揚。
2.社員表現出色者或參加文學賽獲獎者予以獎勵。
3.五周內不上交稿件者按自動離社處理。
4.對嚴重影響文學社聲譽者或受校園紀律處分者一律取消其社員資格。
第七章:附則
1、本章程從頒布之日起施行。
2、本章程在實踐中不斷完善。
3、本章程與校園規(guī)章制度沖突之處以校園規(guī)章制度為準。
4、本章程最終解釋權歸屈子文學社。
文學社章程 2
為進一步活躍校園生活、培養(yǎng)及發(fā)揮廣大同學的文學愛好與特長,提高同學的文學鑒賞水平與寫作能力,豐富校園文學氣氛推動和繁榮校園文化健康發(fā)展成立“行知·文學社”并制定章程如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社由校團委具體管理指導,在語文教研組協(xié)助下開展工作。本社要遵守國家有關法規(guī)政策,遵守學校各項規(guī)章制度,執(zhí)行學校的相關決議,為學校服務,為師生服務,為教學服務。
第二條“行知文學社”旨在深化素質教育,促進學生全面發(fā)展團結和組織文學愛好者,加強校園精神文明建設提高學校師生的人文素養(yǎng),擴大學生視野,加強與外界的交流和合作,為全校師生提供一個展現思想境界和文學素養(yǎng)的.舞臺,提高學校的知名度,為語文教學改革提供一塊實驗園地,提高閱讀、鑒賞、寫作能力,豐富校園文化和師生業(yè)余生活。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三條成立理事會!靶兄膶W社”由社長1人,副社長2人,常務12人組成。具體負責征稿、辦板報(刊物)、文學社活動等事宜。社長、副社長由指導教師提名,全體會員選舉產生,任期1——2年
第三章社員
第四條入社
。ㄒ唬┓苍谛W生,遵守校紀校規(guī),承認并遵守文學社章程,有一定的文學興趣和素養(yǎng),愿意并按時參加文學社的活動,均可申請加入文學社。經審核后成為文學社會員。報名學生交1──2篇作文(嚴禁抄襲),到文學社進行筆試及面試考核。
。ǘ┥暾堈呓浛己撕蠓娇沙蔀槲膶W社社員。申請者自批準之日起履行社員義務,享有社員權利。
第五條社員權利
。ㄒ唬┫碛袇⑴c文學社內的選舉、被選舉和表決的權利。
。ǘ┫碛邢蛭膶W社提出工作建議、監(jiān)督文學社內工作的權利。
。ㄈ┫碛袇⒓游膶W社組織的有關活動的權利。
第六條社員義務
。ㄒ唬┯信W習、遵守校紀校規(guī)、維護學校形象的義務。
。ǘ┯凶杂X遵守文學社紀律,嚴格執(zhí)行文學社決議,熱心本職工作,努力完成文學社交派的任務的義務。
。ㄈ┯行麄魑膶W社、維護文學社形象的義務。
(四)有按期向文學社交遞個人作品、推薦優(yōu)秀作品的義務。
第七條退社
。ㄒ唬┥鐔T可以自由退社,但退社后不再具有入社的資格。
。ǘ⿲W生離校自然退出文學社。
(三)社員必須保證每月向文學社投稿一篇以上,長期不投稿者視為自動取消社員資格。
第四章活動開展
第八條?
。ㄒ唬⿻憾吭鲁鲂蟆稁熢凤L》、《風之旅》一期,有條件時出刊物《行知之旅》。
。ǘ┎欢ㄆ谂e辦輔導,請有關老師指導寫作或討論、鑒賞優(yōu)秀文學作品。
第五章獎懲
(一)每學期評選一次優(yōu)秀學員和優(yōu)秀作品,入選的作者發(fā)證書并給予一定的獎勵。
。ǘ⿲ι鐔T中表現出色者,或在文學比賽中獲獎者,在地級以上刊物上發(fā)表文章者予以加分獎勵。
。ㄈ┓裁繉W年累計三次無故不參加本社活動,五周內無稿件上交者,按自動離社處理。
。ㄋ模⿲乐赜绊懳膶W社聲譽或受到學校紀律處分的社員,一律取消其社員資格。
第六章附則
第十一條本章程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二條本章程在實踐中不斷補充修訂完善。
第十三條本章程若有與學校規(guī)定沖突之處,以學校規(guī)定為準。
第十四條本章程最終解釋權歸文學社理事會
文學社章程 3
第一章總則
一、網絡文學社隸屬經濟學院校團委社團聯合會,是介于科研與文學之間的一個非營利性的學生團體。
二、網絡文學社以適應新時代要求,培養(yǎng)大學生自主操作能力和文學素養(yǎng)的基本目的,以實踐、創(chuàng)新、充實、提高為根本宗旨。
三、網絡文學社特約李凌春老師為我們的指導老師。
第二章社團活動
一、教學活動,教授主頁設計基本操作方法。
二、上機操作,著手對自己的主頁進行設計和編輯。
三、交流活動,上機操作活動過程中每隔兩周進行一次交流大會,交流操作計算機的'心得和對主頁設計的看法及建議。
四、講座,聯系本校教授或校外計算機專業(yè)人士組織講座。
五、評優(yōu)活動,社團將在x年三、四月間舉行評優(yōu)活動,由評委公選主頁設計大賽一、二、三等獎,并頒發(fā)獎品。
第三章機構管理
一、會長一名,副會長2-4名。
二、活動部、外聯部、財務部、組織部、教學部、宣傳部等部門設部長一名,干事至少兩名。
第四章部門職責
一、會長(副會長)定期召開會議,商定活動發(fā)展方向。
二、活動部:負責活動開展方式,并對大型活動進行策劃;
三、外聯部:負責對外籌備經費,拉贊助;
四、財務部:掌管財務,要求帳目清楚,定期核對與公布;
五、組織部:組織開展活動;
六、教學部:協(xié)助老師搞好教學工作和解答會員上機過程中的難點;
七、宣傳部:負責通知的書寫與張貼;
第五章干事的產生及權限
一、干事的產生可由會長或副會長直接任命,也可采取自我推薦的方法,并由評委進行評審,優(yōu)秀者直接任命;
二、對所有新干部、干事設考察期一個月,不合格者不予任用;
四、開會時所有干部、干事不得隨意缺勤,有事者須預先請假。對缺勤過多者不予任用。
第六章會員的權利與義務
一、會員的權利:
1、會員憑會員卡可參加社團舉辦的活動;
2、會員有對會長及干部、干事監(jiān)督的權利;
3、會員有選舉與被選舉為干部、干事的權利;
4、會員有自主加入社團的權利。
二、會員的義務:
1、交納會費的義務;
2、自覺維護本社團利益的義務;
3、監(jiān)督會長及干部、干事的義務;
4、遵守社團紀律的義務。(社團紀律:上機過程中自覺遵守機房紀律,不得玩游戲,查看不健康網頁)
第七章財務管理
一、會員按規(guī)定交納會費;
二、財務部對會費及其他資金進行管理,要求帳目清楚,并定期公布。
三、社團財務接受經濟學院校團委社團聯合會管理。
第八章附則
一、本章程自x年11月11日起生效。
二、本章程最終解釋權歸網絡文學社。
文學社章程 4
總則
1、為進一步加強文學社內部管理,規(guī)范文學社成員行為,明確社員職責。高效,合理地提高文學社的運作水平,特制定本規(guī)定。
2、全體社員應當自覺遵守各項規(guī)章制度,互相督促。
3、社訓:青春激揚文化、創(chuàng)作鑄造經典、感悟燃燒智慧、理想成就未來
一、基本規(guī)章制度
1、社員不得違反校紀校規(guī),在校品行端正,作風正派,思想健康。
2、社員之間要相互關心,相互配合,相互協(xié)調,不得制造分裂。嚴禁社員之間不良競爭或者詆毀、侮辱和陷害他人,一經發(fā)現給予警告,情節(jié)嚴重者強制除名。
3、社員在任何場合不得做出任何有損文學社形象的行為,違者給予除名。
4、社員應按時參加社內各類活動,無故遲到兩次或者缺席一次者給予批評,遲到三次或缺席兩次者給予警告,遲到多次或者缺席三次者給予除名。如有事先請假,獲批準后才可離開。
5、社員應按時向文學社遞交稿件,必須在指定時間內收齊,拖稿者給予批評,一次不交稿者,給予警告,兩次不交稿者給予除名。
6、文學社活動絕不占用上課時間。如有必要會進行協(xié)調。社員不該以社內活動為由曠課,一經發(fā)現給予除名。
7、禁止抄襲他人作品,一經發(fā)現公開道歉,視其情節(jié)輕重給予相應處分。
8、社員嚴格遵守文學社各種規(guī)章制度,凡違反者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響應處分:
批評、警告、除名、任何社員達三次批評折合成一次警告,三次警告直接除名。
二、例會制度
1、文學社必須定期召開全體社員大會,對一段時間的工作進行總結,落實計劃安排,布置下階段工作。
2、各社員不得無故缺席,遲到或者早退。每次會議均實行簽到制度,凡事因有事不能參加者必須事先向上級請假。
3、各社員不得影響例會正常開展。積極踴躍地發(fā)表自己的意見。
4、各部部長嚴格監(jiān)督自己部門的成員,做好會議的前期準備工作和后期總結工作。秘書做好簽到記錄。
5、無故遲到15分鐘者,批評;無故缺曠1次或遲到15分鐘3次者,警告;無故缺曠2次或遲到15分鐘3次以上者,給予除名。
三、活動開展申報制
1、各部門在舉辦活動之前必須向社團遞交申請書。申請書的內容包括名稱、時間、地點、人數、活動開展的經過、目的及意義,同時申請還必須寫明各項費用及預期費用。
2、申請沒被通過的應服從;申請一旦被通過必須嚴格按照申請書的內容執(zhí)行,如果如要其他部門協(xié)助,各部長要積極配合,盡一切努力協(xié)助開展好活動。
3、活動結束后各部部長要進行活動總結。是否達到預期的.目的,有哪些不足之處,防止以后再犯同樣的錯誤
四、部門及其職責
1、社長:負責管理整個文學社的運作。
2、副社長:協(xié)助社長管理文學社。
3、秘書:1~2名負責保管檔案及稿件,負責管理文學社經費以及文件的復印和打印工作,做好會議的出勤記錄
4、創(chuàng)作部:主要負責各種文體文章的創(chuàng)作(必須原創(chuàng))及初步修改,以及圖片的制作和拍攝等工作。
5、編輯部:主要負責作品的最終修改、審核及文字、編排、插圖和擬定主體等出版前工作。
6、活動部:組織一些文學活動的策劃,如征文競賽,書法大賽,朗誦比賽,辯論賽,專題演講,閱讀比賽等。
注:各部門部長負責管理各部門的工作
五、入社及退社
1、入社方法
1)通過學生會每年組織的納新活動招入新社員。
2)通過文學社至少三人的推薦,經過文學社管理層的審核方能入社。
2、入社要求
1)對文學感興趣,并有一定的文學功底或熟悉電腦操作。只要對文學社感興趣,能虛心學習,有責任心,能吃苦耐勞,有進取心即可。
2)積極履行社員義務,響應文學社倡議,遵守文學社組織紀律,努力及時完成文學社組織布置的任務。
3)要有團隊合作精神。敢于創(chuàng)新,勇于實踐,有獨特的見解。
4)尊重著作權,嚴禁抄襲。誠實守信,不弄虛作假。
5)對文學社的某些事務要嚴格保密。
3、退社
1)遞交退社申請及理由,經批審后方可離社。
2)社員畢業(yè)時,自動退社。
3)對退社的社員,其檔案將消除。
六:權利與義務
1、權利
1)參加本社團組織的活動,享有活動組織和策劃的權利,以及參與選取活動的權利。
2)享有優(yōu)先刊登其作品的權利。
3)享有優(yōu)先參加征文比賽或參加培訓的權利,以及將其佳作向各大報刊,媒體推薦的權利。(經本人同意)
4)對文學社工作提出合理化的建議、意見、并有權對不負責任的社員提出幫助意見或向上級投訴反應。
5)對優(yōu)秀的社員給予表彰和嘉獎。
2、義務
1)積極參加文學社的各項活動。認真及時地完成各項任務,有團隊合作精神。
2)遵守文學社各項紀律制度,響應文學社倡議。
3)對文學社提出合理化的建議和意見,維持文學社工作的正常開展。
4)積極向其他同學、朋友推薦閱讀社刊和參加文學社組織的活動。并指導他們向社刊投稿和提意見。營造學院良好的文學氛圍。
5)酌情收取一定的活動經費。
七:財務管理
1、實行財務公開原則。經費由秘書保管。并負責記賬工作,并在開全體會議室公布賬目。
2、文學社購買物品或有其他開支時,必須有發(fā)票或收據為證并入賬。
3、文學社主要資金來源:
。1)學校行政撥款
。2)社員繳納會費
。3)接收社會贊助
。4)捐贈
文學社章程 5
一、文學社宗旨
文學之路從此處起步,激揚文字欲百家爭鳴。
二、文學社精神
自我奮斗,自主創(chuàng)新,堅信努力就是一切,奮斗就是擁有,努力奮斗,擁有一切;開拓創(chuàng)新建設美好未來。
三、人員的組成
社長:
副社長:
宣傳員:
四、人員管理制度
。ㄒ唬┱惺招律鐔T
單獨招收:文學社各部門,就負責人而言,各部門自主獨立運轉,各部門添加新成員,可由以前的新社員引見,也可由負責人推薦,錄取決定由負責人決定,只要將結果匯報即可,至于最終的聘用,考察兩個星期后在做決定。必須交上有班主任的簽名自薦書,另加作文兩篇,在考察期間必須準時參加第二課堂活動,統(tǒng)一招收;至于大型的招收人員(非負責人)由全社人員共同討論決定具體的實施方案,注釋:報到的新社員必須在考勤人員出登記,備案。
。ǘ┤藛T的考勤
考勤的對象:凡是在考勤人員出登記的社員
1、活動時間:每周星期二下午4:30
活動地點:文學活動室
每次到會人員首先到考勤人員出簽到,凡沒有簽到的社員就默認未到,如有事假、病假必須向考勤人說明情況,不名情況者視為曠會,累積三次不到者即視為自動退出文學社。
2、編輯會議(每兩周一次,時間地點是時而定)
針對編輯和負責人而言,必須到會,有事假、病假的必須到考勤人員處說明情況,有連續(xù)兩次不到者,將取消其負責人或編輯職務。
3、凡加入的社員都有80分的基礎分,對于低于60分的社員,文學社將勸其退會。在學期末分值高的將給予獎勵。
備注:考勤分數登記規(guī)則
1、凡文學社社員每投一稿,獲積分1分,入選稿件獲積分2分。
2、凡文學社成員缺勤一次扣3分。
凡文學社編輯以及負責人缺勤依次扣2分(編輯會議)
3、平時表現,視具體而定。
。ㄈ┤藛T職責
。1)社長職責
1、召集和主持執(zhí)行機構會議。
2、起草年度工作計劃,審核其他委員的計劃。
3、主持文學社的各項工作,并對文學社負責。
4、代表本團體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2)副社長一職責
1、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2、主持組織活動開展。
3、協(xié)助社長做好文學社的各項工作,社長不在時,代社長行使職權,并對文學社負責。
4、負責每期文學交流會,分配人員,執(zhí)行活動流程。
5、征訂有關文學資料。
6、定期或不定期檢查會員工作筆記記錄情況,隨時監(jiān)督各部門的工作,并給予指導。
7、完成社長交辦的各項任務。
(3)宣傳員職責
1、組織社內外的宣傳活動,培養(yǎng)會員口語表達能力、溝通能力、交際能力。
2、完成文學社各項活動的宣傳工作。
(4)聯絡員職責:
1、做好校內各種文學活動的召集及會議通知的派發(fā)工作。
2、全權負責活動場地的借用及所有聯系工作。
3、做好報刊、稿件寄發(fā)的登記及稿件采用的.登記工作(與資料部一同完成)。
4、負責各項活動及會議的考勤工作。
備注:下設資料保存組
1、建立文學社辦公室資料使用守則。(資料包括各種檔案及圖書)
2、建立文學社辦公室設備借用制度。
3、整理檔案資料并制定相應的表格。
4、編制社員稿件上交、錄用情況登記表。
5、做好資料的歸檔工作。
6、負責管理投稿箱。
。5)編輯組職責
1、主要負責稿件的審核工作,培養(yǎng)會員寫作思路的發(fā)散,增強會員寫作愿望、提升會員寫作水平。
2、每逢節(jié)假日,要求全體會員帶動廣大同學寫稿,評出優(yōu)秀稿件向上推薦或出海報展覽。
五、文學社的投稿規(guī)則
同學以及老師,有寫作方面興趣,有意提高自己的文學水平,展示自己才華者,均可投稿,內容、題材不定,題目可按所給題目寫作,也可自擬。字數在 600-800字最宜。凡所投稿件,可署真實姓名,也可使用筆名(但務必留下聯系方式或者電子信箱)。
六、文學社稿件的審理
稿件的收。
1、每樓層負責人將在周五晚自習到各班手取稿件。
2、零碎的稿件也可隨時交到樓層負責人或聯絡員處。
3、在第二課堂時將老師布置的作文上交。
文學社章程 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文學社是xx中學語文教師及語文成績優(yōu)良品學兼優(yōu)的學生,在學校領導下,由語文教研組發(fā)起組建的群眾性文學團體、
第二條文學社的宗旨是:堅持四項基本原則,認真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政策,大力發(fā)展素質教育,加強校園文化建設,培養(yǎng)學生學習興趣,豐富學生課余文化生活,通過開展豐富多彩的活動,發(fā)現人才,選拔人才,培養(yǎng)人才、積極探討演講、寫作等方面的規(guī)律,不斷提高語文教學水平,為把學生培養(yǎng)成為高素質的社會主義"四有"新人而貢獻力量、
第二章工作任務
第三條文學社的任務是:
1、制定并實施文學社的發(fā)展規(guī)劃;
2、組織舉辦有關寫作、演講等方面的知識講座;
3、舉辦各種有益的競賽活動;
4、組織文學社員參加各級舉辦的征文活動;
5、向報刊雜志推薦學生的.優(yōu)秀作品;
6、編輯出版文學社刊<>;
7、加強與縣屬各校的文學社團的聯系與交流、
第三章會員
第四條凡具有xx中學學籍、能遵守校紀校規(guī)、語文成績良好并承認文學社章程的在校學生,均可報名參加、
第五條具備以下條件的可加入文學社:
1、經本人自愿申請,語文老師或班主任同意;
2、文學社常務理事會批準、
第六條有以下情形之一者,視為退出文學社:
1、嚴重違紀,并受學校紀律處分的;
2、不參加文學社組織舉辦的會議、活動達兩次以上的;
3、不按時上交稿件達兩次以上的;&S70;
4、不交納資料打印費的
第七條社員權利
1、有參加競聘校廣播室、文學社編輯部編播人員的權利;
2、有參加文學社舉辦各種活動的權利;
3、有優(yōu)秀作品入選<>的權利;
4、有向文學社提出批評建議的權利、
第八條社員義務
1、遵守文學社章程,關心文學社發(fā)展;
2、認真完成文學社布置的任務;
3、積極向文學社和校廣播室提供稿件、
第四章組織機構
第九條全體語文教師和各班文學社員組成社員大會,社員大會每學期召開一次。
社員的任務是:
1、聽取并審議文學社常務理事會的工作總結;
2、審議本學期的工作總結;
3、修改文學社章程。
第十條全體語文教師組成理事會,負責對本班文學社員進行具體指導。社長和副社長組成常務理事會,作為負責處理具體事宜的執(zhí)行機構,任期一年。
第十一條文學社社長由校長任免,社長視具體情況確定副社長人選,并上報學校批準。社長負責文學社的全面工作,副社長予以協(xié)助。
第十二條語文教師為本班文學社員的指導老師,學生習作的刊登發(fā)表,均享有"指導老師"的署名權。
第十三條學校校長擔任文學社名譽社長,主管教學工作的副校長和教導主任擔任文學社顧問,對文學社工作進行全面指導。
第五章資金
第十四條文學社資金來源:
1、學校下拔金費;
2、社員交納適當的資料打印費;
3、其他贊助。
第十五條資金使用:
1、打印各種文字資料;
2、組織舉辦知識講座、競賽;
3、其他正當開支。
第十六條資金管理
1、經校長授權,文學社長對資金使用有決定權;
2、重大開支須經常務理事會商議決定;
3、接受學校的財務監(jiān)督。
第六章組織紀律
第十七條文學社社員須以《中學生守則》和《中學生日常行為規(guī)范》為行為準則。
第六章附則
第十八條本章程的修改、廢除,由文學社常務理事會提交文學社代表大會決定。
本章程自文學社宣告成立之日起開始施行。
文學社章程 7
一、社團大會
1、社團大會每學期召開一次到兩次,主要任務是學期計劃、總結、表彰優(yōu)秀社員,選舉社長、副社長以及其他重要事務。
2、辦公室負責會議記錄以及填寫考勤,包括遲到、請假、缺席三種,并記錄備案
二、例會制度
1、例會包括部長例會和部門例會
2、部長例會一般由社長主持,部門例會由部門負責人主持,但社長、副社長應該酬情例會。辦公室負責會議記錄以及填寫考察,包括遲到、請假、缺席三種,并記錄備案。
3、會議的主要任務:總結上階段的工作,聽取工作意見,安排下一階段的'工作
三、臨時會議
1、臨時會議是為處理突發(fā)事件而召開的部分或全體社團成員會議。
2、臨時會議由負責人或辦公室酬情作好會議記錄,可以不給予考勤。
四、會議紀律
1、會議召開前,相關負責人應該提前通知與會人員大概會議內容。
2、按時到會,不遲到、不早退、對違反者一例記錄在案,對遲到9次、請假6次、、缺席3次者一例給予退社處理。
3、原則上不準請假,凡因緊急情況確要請假的,必要提前向辦公室請教,事后解釋一律無效。
4、會議制度最終解釋權:春暉文學社社委會。
文學社章程 8
第一章總則
一、文學社性質
本文學社隸屬校學生會,是其下屬的以語文為中心活動的學術交流組織。
二、本社主要由文學而愛好者發(fā)起并組建,以豐富社員業(yè)余生活,提高寫作及語言表達能力為宗旨,以寫作交流編輯文學期刊為主要活動方式,并以開展以語文為中心議題的綜合性實踐活動為特色。開展活動內容積極向上多以文化、青春風貌為主題,其組織及活動具有公開性。
三、本社是合法社團組織,任何人不得已任何理由為借口對本社惡意詆毀。
第二章宗旨及發(fā)展方向
一、文學社的正式注冊名稱是“水墨潭下de輪回”
二、文學社活動宗旨是“將文學生活”
三、文學社發(fā)展方向是
第三章社規(guī)
一、本社屬非校行政機構,社員不得以本社名義參與本校行政管理及介入學生會工作,亦不可以本社名義參加一切不合適的活動。
二、每周每位社員需上交一篇文學作品,內容應積極向上,由于個人文學水平不同,所以在水平方面并無過高要求,但連續(xù)脫稿三周以上者勒令退社。三、社員需誠實參加本社組織的各類征文考試及語文綜合綜合性探究活動,所交作品不得在任何公開刊物發(fā)表,亦不得有違反文學精神之行為(如抄襲、套作)一經查實有上述情況者,除勒令退社外取消其下次報名資格
四、文字要求
本社社員作文時應堅持以下原則
1、作文內容不得與國家既定法律及中學生基本道德規(guī)范相抵觸
2、不得宣傳宗教思想或涉及暴力、血腥等消極因素
3、特別聲明:社員作文時不得使用火星文、菊花文及各種網絡用語或異形文字,不得使用任何外來語言。
4、不得在校刊網絡中發(fā)表任何政治言論
5、社員作文中所涉及任何觀點僅可代表社員個人立場,一律與本社立場無關。
五、本社以文學為中心工作,不得超出其工作范圍。
六、社員之間相互尊重,團結友愛,除學術交流方面的爭議外,不得在團隊活動中起任何爭執(zhí);若與他人意見不合時,請在團隊活動結束后私下解決。
七、本社為課外學術交流組織,社員不得因參與本社工作影響正常學習生活。
八、社員應自覺維護本社尊嚴、利益,但也嚴令禁止本社社員以本社名義侮辱其他社團,一經發(fā)現,予以開除處分。
九、本社擬每周召開一至二次社員大會,全體社員須準時參加并簽到,無故遲到早退或會上自由散漫遭點名逾三次者按自動退社處理。
十、本社參加團隊活動必須積極主動,交代的`任務若無特殊情況必須完成,社員參加活動時若有事,除極特殊情況外必須由本人親自向社長或負責人提請,他人代價一律無效。
第四章社員管理
一、社員入社
1、對文學感興趣的同學,愿遵守本社制度,經本人申請由文學社考核認可;上報宣傳部后,即為文學社員。
2、社員入社填寫文學社員登記表,文學社正式將其入檔。
3、“一稿入社”(待議)既在納新考試結束后,由非本社社員自愿參加本社征文活動,社負責人從以上交作品中選出最優(yōu)秀者,其作者破格成為本社社員(名額僅限每學期一名)
二、退社
社員退社需寫申請書說明理由,經理事會研究批準后方可,無故離社按違紀。
第五章組織機構
文學社由理事會及下設機構組成:
一、理事會由社長、副社長、文字總監(jiān)及各部部長組成
負責人具體權限:
社長:代表文學社、全面組織社內工作
副社長:協(xié)助社長管理、統(tǒng)籌各項工作
文字總監(jiān):全權負責稿件審核、期刊設計及入選稿件終審
各部部長:主持各部具體工作
二、下設機構:
1、編輯部:認真審核社員來稿,并協(xié)助宣傳部進行征文選題設計,語文綜合性探究活動組織策劃等
2、總編部:負責網站及期刊美術設計及文字錄入工作
3、外聯部:負責對外交流及經費問題
4、宣傳部:負責對外宣傳及語文實踐選題策劃,組織征文及其他社內活動
三、干部考核
干部考核及換屆為每學期一次,社員可自由報名競選個職位,其中干部考核有檔案審核及能力測試組成
1、檔案審核:既根據社員檔案記錄情況進行資格審核的過程
2、能力測試:分為文學知識水平測試和述職答辯
第六章關于語文綜合探究活動
本社以定期開展語文綜合性探究為特色活動,其目的旨在提高社員語文能力及文學鑒賞水平,培養(yǎng)社員團隊意識及協(xié)作精神,主要有研討、座談、主題探究、作品鑒賞、文藝表演等,社員需積極參與探究活動的各個流程,并通過查找資料,鑒賞作品,論文寫作等的過程不斷提高自身語言文學能力。
第七章附則
一、本制度由文學社理事會保留最終修改解釋權
二、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實施
三、任何社外人員不得以本社名義開展活動
文學社章程 9
為了提高工作的效率和水平,我社制定以下規(guī)章制度:
一.人事分工
詳細見《漫江文學社機構組成、職責及考核制度》
二、委員制度
1、各委員必須服從組織安排,積極按時按質按量完成任務。
2、各委員必須團結協(xié)作,共同把工作做好,不斷培養(yǎng)自身的集體榮譽感。
3、各委員應以文學社為家,相互幫助,虛心接受各方意見、建議,虛心求教,平易待人,共同致力于本社團的發(fā)展,努力滿足社員的合理要求。
4、各委員不得有缺會曠會情況,如確有急事者,需向社長副社長請假方可離開。任何如有三次不到會者,取消委員資格,降為普通社員。
三、社員制度
1、每次開會,無特殊情況,必須準時到場,對無故缺席和遲到者進行批評并要求作出檢討。
2、各成員認真落實好內部工作,做事不拖拖拉拉,要以高效率完成各項任務。
3、各成員要嚴格對待工作,不得做出有損集體利益的事。
4、學期期末將評出優(yōu)秀干事與優(yōu)秀通訊員,并給予一定的獎勵。
5、社員有在外宣傳《上文若水》文學社、采集優(yōu)秀稿件的義務。
6、對投稿踴躍的成員,給予相應的'獎勵。
7、各成員應有高度的責任感,更應有責任和義務為社團服務,必須對每一次工作一絲不茍,不能因個人而影響整個社團。
8、文學社舉行的文學講座,每個社員都必須參加,不得缺席,并作好記錄。
9、每個成員學會自我批評。
10、每位成員都必須維護文學社的正當利益,為文學社創(chuàng)造發(fā)展的平臺。
11、每個成員在工作時都必須服從文學社的安排。
12、多提對文學社的發(fā)展有利和創(chuàng)新的意見。
13、每個成員必須嚴格遵守文學社的規(guī)章制度。如有違反,視情節(jié)輕重予以處理。
四、例會制度
1、每周星期五下午17:10開全體干事會議,會議主持人:社長、副社長。
2、遲到或缺席者,由會議主持人作好登記,作為期末評優(yōu)的依據之一。
3、例會內容:對工作的總結,提出不足,加以分析,并討論、計劃下一步工作,分好工。
五、優(yōu)秀通訊員、社員的評選
1、完成任務情況,工作態(tài)度是否積極。
2、交稿是否及時,文章質量如何。
3、活動是否積極參加。
4、與本社其他社員是否團結。
5、是否提出有益于本社的建議。
獎勵方法:對優(yōu)秀社員、通訊員期末給予獎勵。
六、檔案管理
每期稿件由內務委員會負責存入檔案袋。出刊后本期檔案袋放入文學社專柜。
七、財務制度
對于籌集的社團經費詳細情況進行登記,由外聯部負責登記,社長考核
文學社章程 10
一、須知
1.文學社出社入社自由,社員要求退社的應提前兩周向文學社提出書面申請,辦理退社手續(xù),若以后要求重入社,按“納新”辦法處理。
2.社員有參加社員大會及社內各類活動的義務。
3.社員有嚴格遵守文學社各種規(guī)章制度的義務,凡違反者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相應的教育形式:批評、警告、除名。
4.社員有按時向文學社交稿的義務。
5.社員有服從社內各級干部安排工作的義務。
6.社員有在社外宣傳文學社、發(fā)展新社員的義務。
7.社員必須遵守學校各項規(guī)章制度履行應盡義務,服從學校主管部門的管理與指導。
8.必須有高度的責任感和集體觀念,搞好合作關系,不存在偏見和矛盾,不應有個人主義,應服從安排。
工作中遇到困難和疑問,應及時向社長,副社長,或各部門負責人及指導教師反映,以求解決。
9.日常工作實行操行分制度。
二、獎勵
對認真做好本職工作的工作人員,工作特別認真負責,有特出表現者將給予獎勵。
三、違章(違紀)處分方法:
1.各位社員應認真遵守本章程,對存在有個人主義,不服從安排,工作不認真,不負責的.社員,將按違反的程度給予下列處分:(1)社內批評(2)社內警告(3)建議其自動退社。
2.對干涉編審部審稿工作,并造成不良影響的,將影響程度的輕重給予處分,具體處分同上。
3.各部門應認真工作,按文學社及本部的計劃完成任務。違者同以上處分。
4.每次社務會議應準時參加(必要時應出示社員證),有事不能參加者,應在會前請假,并把請假單放在文學社簽到夾內,也可委托各部部長請假;凡無故不參加會議次數達3次者,給予勸退處分。凡每次會議開始后遲到5分鐘者,給予社內警告處分。凡請假6次不參加會議者給予勸退處分(特殊情況除外)。
5.其他違章(違規(guī))行為,不在本章和所列范圍內的,將依照本校有關制度,從嚴處理。具體方法由社長提出建議,由社員會議研究確定恰當的處分,并報指導老師審批。
三納新一、凡自覺遵守本校各項規(guī)章制度、承認本社章程的我校在師生,均可申請入社。
二、申請者須對文學有一定的興趣,有積極的進取心。
第十條納新辦法
一、申請者報名時交"入社申請書"及一篇近期作品,由文學社編輯部進行審核;
二、審核通過進入試用階段。由文學社社委對其進行考核,通過考核即可成為正式社員。
四附則第十一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展輝羽豐文學社。
第十二條本章程的修改可由社員向社長提出,并寫修改章程建議書一份,交社員大會審議。
第十三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時起實施。
文學社章程 11
第一章總則
社團總介:
xx學院文學社是一個年輕而又有蓬勃生命力的隊伍,有著嚴明的組織紀律性。它有著高層次的目標和追求,是一個給人以歸宿感的精神家園,以"團結、進取"為社訓,社員們積極投入社團的建設完善及各項工作中;社內成員們認真寫作、積極探索、互相學習、共同進步;積極向上、團結進取,具有極高凝聚力和進取心的溫馨大家庭。
第一條依據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以及《醫(yī)科大學xx學院學生團體活動指導手冊》等有關規(guī)章制度,為明確文學社的相關制度,特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社團名稱是:醫(yī)科大學xx學院文學社(簡稱xx學院文學社)。
第三條本社團是由校黨委領導,在校團委的指導下,由學生自主創(chuàng)立的社團。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支持黨的路線,貫徹黨的方針,實行黨的政策。
第四條社團的宗旨是:讓大學生走向文學,讓文學走進大學生活。通過形式多樣的活動開展,提高校園人文氣氛,培養(yǎng)文學素養(yǎng),提高文學創(chuàng)作與欣賞水平。豐富同學們的第二課堂,給予文學愛好者一個充分鍛煉和展示自我的舞臺,為創(chuàng)建富有活力的和諧校園奉獻自己的力量。面向學校,面向未來,扎根生活,書寫心靈。
第五條社團的目的是:組織和團結學校文學愛好者,廣泛開展各種校園文學活動,全力提高大學生的道德修養(yǎng)和文學修養(yǎng),為學生提供展示自己的舞臺,促進校園文化建設和學校精神文明建設。
第六條社團的理念是:生活藝術化,藝術生活化。
第七條社團會員為在我校正式注冊登記的全日制在校生。
第八條社團的入團宣誓詞:我志愿加入醫(yī)科大學xx學院文學社,堅決擁護校團委和學生團體聯合會的領導,遵守社團的章程,牢記自己的職責,以"生活藝術化,藝術生活化"為理念,以"誠信、博學、知行、統(tǒng)一"為指導思想經營社團,努力做好事,做成事,積極主動,為建設和諧、繁榮的文學大家庭而共同努力!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九條社團設理事會,成員均由社團會員選舉,并經學校團委批準產生,候選人為社團會員。
第十條社團設社長一名,副社長兩名。社長、副社長負責社團整體的組織管理、協(xié)調工作。
第十一條社團每屆工作人員任期一年,在任期結束前一個月如無特殊情況必須召開會員大會選舉下一屆工作人員,并報經學生團體聯合會。
第十二條會員大會是本社團的最高權力機構,成員為所有在冊的會員。會員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審議批準社團理事會的工作報告;
二、制定和修改社團章程;
三、選舉產生社團委員會及工作人員;
四、監(jiān)督社團財務活動;
五、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三條理事會會是本社團的最高領導機構,理事會主要行使下列職權:
一、確定本社團的工作方針和任務;
二、執(zhí)行社團會員大會決議;
三、領導會員開展活動,處理日常事務;
四、選舉社團社長、副社長;
五、批準理事會成員、社長、副社長的變更或增補;
六、決定和終止相關事宜。
第十四條會員大會閉會期間,理事會貫徹執(zhí)行社團會員大會的決議,領導社團的所有工作。
第十五條社團根據需要,聘請有關部門的負責人或企業(yè)單位擔任本社團的指導老師或顧問。
第十六條社團如需更換負責人,須到學校團委履行變更登記手續(xù)。
第三章社團活動
第十七條社團活動奉行公開原則,出具公告,公告的署名為"xx學院文學社",社團舉辦活動須報經學校團委及學生團體聯合會批準后進行。
第十八條社團舉辦講座、報告必須遵循以下規(guī)定:
一、如社團邀請校外人員在校內舉辦講座、報告等室內活動,需在活動前向學校團委及學生團體聯合會提出申請;
二、學校團委審核同意后,社團負責人持證明到學校有關部門借用活動場所;
三、任何個人或未經批準的組織均不得以社團名義自行邀請校外人員舉辦講座、報告等。
第十九條社團舉辦群眾性集會和活動,需遵守以下規(guī)定:
一、社團舉行群眾性活動,需在活動前向學校團委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舉行;
二、申請時須說明集會和活動的目的'、內容、方式、人數、時間、地址、舉辦單位、主要負責人等;
三、社團和活動的組織者要對活動的秩序、安全及其合法性負責。
第四章會員管理
第二十條社團面向全校招收會員,凡承認本會章程、自愿參加本社團各項活動的在校學生均可經過注冊成為正式社團會員。
第二十一條社團會員必須遵守條例:
一、嚴格遵守學生社團規(guī)章條例;
二、積極參加社團活動;
三、愛護活動場所及設施;
四、履行會員義務。
第二十二條社團會員如有違反國家法律或嚴重違反校規(guī)校紀者,視為自動退會。
第二十三條會員如需退會,須交退會申請書到社團辦公室,由辦公室做出決定予以注銷。
第五章會員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四條會員權利:
一、享有決定是否參與社團組織的活動的權利;
二、有權獲得有關社團活動方面的資料,以及社團各階段工作計劃;
三、在社團內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四、對社團的工作有批評建議權;
五、有自由退會權,但必須報請辦公室批準。
六、同等質量的稿件,會員擁有優(yōu)先發(fā)表權。
第二十五條會員義務:
一、遵守社團章程并自覺維護社團的聲譽;
二、加強團結,維護社團的權益;
三、會員有宣傳,支持社團各項活動的義務;
四、會員有違反本章程者,由辦公室勸其退會并做好備案工作。
第六章財務管理
第二十六條社團經費來源:
一、會員交納的會費;
二、學校團委的撥款;
三、依法獲得的資助和捐贈;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七條社團在成立之后,由專門財務人員負責管理社團的經費收支賬目,以備學校團委審查。
第二十八條凡是為社團活動所開支的費用,超過50元須經理事會(社長)的簽字同意方可報銷,低于50元可直接向專門財務人員報銷,并做好財務記錄。
第二十九條財務人員應認真負責社團的財務管理,定期向理事會呈交清晰明了的財務報表,并接受社團各成員的監(jiān)督。
第三十條社團財產為社團集體所有,任何人均不得隨意處理或占有。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本章程經社團會員大會通過,解釋權歸委員會。
第三十二條本章程自審批通過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三條如須對本章程進行修改,將在修改后及時上報校團委。
文學社章程 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文學社性質
文學社是一個經學校批準,由校團委會直接領導并負責指導的校內廣大文學愛好者組成的文學團體。
第二條文學社宗旨
1、豐富校園文化生活,在全校范圍內營造人文氛圍,擴大學生視野,挖掘自身潛力,提高寫作能力,發(fā)展學生文學方面的興趣和寫作方面的特長,豐富校園文化并參與和諧校園文化的建設。
2、加強與外界的交流和合作,弘揚川中精神,打造社團品牌,為校爭光添彩,為全校學子提供一個展現個性風采的青春舞臺。
第三條文學社工作
1、引導學生多閱讀,多練筆,切實地為增強自己的寫作能力而努力;給文學愛好的廣大學子提供有關文學閱讀、展示文學作品的機會和舞臺。
2、邀請本校語文教師及有關人士做文學理論、文學鑒賞和寫作講座或實踐活動;配合語文學科,組織學生參加各級各類作文競賽。
3、編輯出版校園文學社刊物及其他文學作品輯錄;建設、管理、維護文學社微博、微信公眾號等;主動積極地把社員的優(yōu)秀作品向全;蛲庑、社會各報刊推薦。
4、開展學生有興趣的文學性、知識性較強的競賽活動;加強與校外文學社團的聯系,積極開展校際文學社聯誼活動。
第二章社員
第四條社員條件
凡川中在校學生,遵守校紀校規(guī),承認并遵守文學社章程,對文學有一定愛好興趣,樂于參加文學社活動者,均可向文學社社長提交書面申請報名,經文學社審核批準,即可成為文學社社員。
第五條社員義務
1、遵守校紀校規(guī),努力學習,維護學生形象,維護學校形象,宣傳文學社和維護文學社形象。
2、自覺遵守文學社章程,嚴格執(zhí)行文學社決議,熱心本職工作,積極參加文學社的活動,努力完成文學社交給的任務。
3、推薦文學愛好者及有特長同學(如繪畫、電腦等)加入文學社;定期向文學社遞交個人作品,推薦社外學生的優(yōu)秀作品。
第六條社員權利
1、享有文學社內一切選舉、被選舉、表決、建議、監(jiān)督的權利。
2、享有參加文學社組織的有關講座、培訓及其他活動的權利。
3、享有向社刊及相關作品輯錄投稿優(yōu)先發(fā)表、作品向全校、外校及社會各報刊優(yōu)先推薦、向文學社公眾號優(yōu)先發(fā)布的權利。
4、享有推薦社外學生優(yōu)秀作品和擁有社刊或其他作品輯錄的權利。
第七條社員獎懲
1、每學期對社員進行考核,考核內容包括稿件數、稿件采用率、活動出勤情況、工作認真程度及工作完成情況、社團貢獻度等?己私Y果作為評選"優(yōu)秀社員""優(yōu)秀撰稿人"的'依據。對評選出的"優(yōu)秀社員""優(yōu)秀撰稿人"除頒發(fā)榮譽證書外還給予一定的獎勵,并在社刊公開表揚。
2、對社團工作和刊物提出有效性建議者,對抄襲文章行為檢舉揭發(fā)者,給予表揚獎勵。
3、對在市級以上報刊雜志上發(fā)表習作者,在社刊及校宣傳欄公開表揚獎勵。
4、對不履行社員義務、經規(guī)勸后拒不改正的社員,由文學社干部查證核實后報文學社社委會議批準,給予相應的處分,嚴重者可給予勸其退社處分。
5、對抄襲作品、無故缺曠社團活動嚴重者可給予除名處分。
第八條社員畢業(yè)或離校,即自動取消社員資格。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九條文學社設社長、副社長;編輯部、外宣部、網編部三個部門;名譽編委會。
第十條社長
(一)社長一名。社員本人提交申請,經社員全體會議選舉,票數多者報送學校批準當選。每屆任期一年,連任不得超過兩屆。
(二)社長職責
1、主持文學社的日常工作,定期向社員全體會議和學生工作處匯報工作。
2、監(jiān)督、指導各部門的工作,做好與學校的協(xié)調工作,完成上級組織交辦的一切工作。
3、主持對副社長、各部門干部工作的年度評定。組織人員對學期優(yōu)秀干部、優(yōu)秀社員和優(yōu)秀作品等獎項進行評定。在取得指導老師同意前提下,進行適當人事安排、獎懲布置。
4、不定期地召開干部會議,在全體會議上闡述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
第十一條副社長
(一)副社長兩名,社員本人提交申請,經社員全體會議選舉,票數多者報送學校批準當選。每屆任期一年,連任不得超過兩屆。
(二)副社長職責
1、外宣副社長分管宣傳部,財務副社長分管社團財務,各司其職。
2、協(xié)助社長開展好其它工作,對每一次活動進行詳盡過程記錄,并仔細存檔備查。
3、監(jiān)督、指導、督促所轄部門的日常工作,并在社長不在崗時受社長委托執(zhí)行社長職權
4、培養(yǎng)具有潛能的社員,以"以老帶新"方式培養(yǎng)各個部門后繼社員。
第十二條編輯部
1、編輯部設主編一名、副主編兩名,責任編輯、打字員若干名。
2、編輯部主要負責社刊的出版工作,包括審稿、編輯、校對、錄入等一系列工作。
3、為社刊或其他作品輯錄提供社團內部稿源,分析投稿情況,協(xié)助社團外宣部宣傳方面的文字工作。
第十三條外宣部
1、負責文學社各部舉辦活動及其他工作的具體時間、地點、內容的通知;配合其他部門不可預見活動的宣傳活動。
2、負責重大活動及節(jié)日的對外宣傳工作,不定期更換文學社宣傳板內容。
3、利用校內廣播站、學校網站等有效手段宣傳文學社,維護文學社形象,推廣文學社。
4、代表文學社與名譽編委會保持及時的交流與溝通;及時傳達相關部門的重要指示。
5、負責文學社與外校相關文學社的聯系、交流與溝通,互通各校文學社動態(tài),促進交流。
第十四條網編部
1、建設、管理、維護文學社微博、微信公眾號。
2、及時在文學公眾號擇優(yōu)發(fā)布社員作品和更新最新社團活動動向。
第十五條名譽編委會
1、由校領導及社團指導老師組成。
2、負責文學社活動顧問、參與監(jiān)督、指導文學社日常工作。
第四章附則
第十六條本章程對全體社員有約束力。
第十七條本章程由xx縣第一中學文學社負責解釋和修訂。
文學社章程 13
一、總則
1、文學社社名:文學社。
2、文學社性質:對外經貿學院團委主辦。
3、文學社宗旨:為熱愛文學的同學提供展示自我才華的舞臺。
4、文學社口號:創(chuàng)新超越。
5、文學社目的:培養(yǎng)全院學生對文學的愛好,提高全院學生的文學素養(yǎng),加強全院學生的寫作水平。
6、文學社所辦刊物:校刊《經貿大學生》。
二、組織機構
本文學社下設辦公室、編輯部、公關部、網絡部、宣傳部、文秘部;社長一名,副社長兩名,辦公室主任一名,辦公室副主任兩名,各部部長一名,副部長兩名。
三、文學社成員的產生和調動
(1)社長:由前任社長提名,經能力考核并通過全體社員選舉產生。
(2)副社長:由新任社長提名,經能力考核并通過全體社員選舉產生。
(3)辦公室主任:由新任社長和副社長共同提名,經能力考核并通過全體社員選舉產生。
(4)各部部長:由社長和副社長共同提名,經能力考核并通過全體社員選舉產生。
(5)各系負責人:由副社長及辦公室主任共同提名,經能力考核并通過全體社員選舉產生。
(6)社員:凡對外經貿學院在籍學生提出申請入社,并同意遵守文學社的各項章程,填寫文學社的.社員登記表,經辦公室審核批準后即可成為文學社社員。
(7)文學社內部人員調動必須經社長及一名領導班子成員同意方可進行調動。文學社社員本人想調動的必須寫調動申請,由原部門部長和所希望調入部門的部長簽字,由社長審定后方可調動。
四、社紀
1、文學社社員必須嚴格遵守《對外經貿學院學生手冊》中的相關規(guī)定,服從院團委及院社聯的領導。
2、文學社社員必須嚴格遵守社規(guī)社紀。
3、文學社領導班子成員必須以可持續(xù)發(fā)展為戰(zhàn)略目標,進行長遠性、可持續(xù)性建設。
4、文學社社員必須服從上級的正確領導。
5、文學社社員有好的意見可以以書信的方式上交或直接與上級溝通。
6、文學社社員必須愛護社內的公共物品。
7、文學社社員對上級交待的任務必須及時完成。
8、文學社社員必須以集體利益為主,嚴禁因個人利益損害文學社整體利益。
9、文學社嚴禁以私人目的濫用文學社名義進行個人活動。
10、文學社社員對所做的和文學社有關的事都負有責任。
五、文學社社員職能
1、社長:文學社的指航燈,總體把握文學社的運轉情況及文學社的發(fā)展建設情況。
2、副社長:協(xié)助社長把握好社內的運轉情況,組織并主持會議,協(xié)助社長全面建設,堅持走可持續(xù)發(fā)展的道路。
3、辦公室主任:協(xié)助社長掌握好社內人員調動問題,掌握好社內人員思想,及時幫助有思想偏差的人進行改正,協(xié)調各部門關系,審定社內大小活動。
4、辦公室副主任:協(xié)助主任做好辦公室工作,包括社團的財務管理、檔案整理、物品采購及各系負責人工作。
5、各部部長:及時地完成部內的分內任務,掌握本部人員的思想問題,及時向上匯報社員的意見,是文學社最基層也是最重要的領導,以文學社建設發(fā)展問題為己任,時刻以文學社的榮譽為重,做到以社為家,社辱我辱,社榮我榮。
6、各部副部長:協(xié)助部長完成本部工作,把握部員的思想動態(tài),積極向部長匯報部員的意見。
7、各系負責人:協(xié)助辦公室主任工作,向各系宣傳本社工作活動,向社團匯報各系近期的活動情況。
六、社員權利及義務
權利:
1、社員有監(jiān)督本社工作的權利。
2、社員可享受社內優(yōu)惠的權利。
3、社員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4、對本社工作提出建議和意見的權利。
5、向本社推薦社員的權利。
6、申請退出本社的權利。
義務:
1、宣傳本社宗旨。
2、自覺維護本社形象。
3、執(zhí)行本社決議,遵守本社章程、紀律,服從本社安排,完成本社委托的工作。
4、積極參與并支持本社各項活動,互幫互助,廣交經驗。
七、例會制度
1、社內全體例會定為每兩周一次(單周的周一晚上)。
2、領導班子(副部以上)例會定為每周日晚上。
3、各部例會由各部部長決定(視具體情況)。
4、每次例會各部長采用簽到制,交予辦公室做統(tǒng)計。
5、全體大會由文秘部整理總結會議記錄,交予辦公室審核保存。
6、每次例會各部部長及各系負責人須提前到會。
7、因故不能到會者提前向各部部長請假,部長做好請假記錄。
8、請假三次等于一次曠會,無故曠會三次以上者開除出社。
八、獎懲制度
獎:
1、對文學社有突出貢獻者予以表揚和獎勵。
2、對文學社的發(fā)展有貢獻自己力量者予以表揚和獎勵。
3、有突出能力表現者予以表揚和升職。
4、每學期評選優(yōu)秀社團干部和優(yōu)秀社員,頒發(fā)證書和獎品。
5、每學期評選十佳工作者、最具個人魅力領導者、最具潛力領導者、最具創(chuàng)新意識領導者和特殊貢獻者,頒發(fā)證書和獎品。
6、每學期評滿勤獎,給予獎勵。
懲:
1、有不遵守社規(guī)社紀造成影響者予以社內警告,停職反省,開除社籍等相應處分。(獎懲制度由領導班子研討、考慮個人表現及造成的影響給予適當獎勵和處分,并記入個人檔案。)
九、社團干部薪金制度
(略)
文學社章程 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xx小學校園文學社是以xx小學學生為主體的文學社團,是經學校批準的全校性組織。
第二條:文學社的活動由學校的"個性化作文實驗"課題組具體負責指導。
第三條:具體宗旨:
1、深化素質教育,促進學生全面發(fā)展;
2、發(fā)揮學生特長,培育文學新苗;
3、培養(yǎng)學生的寫作興趣,提高文學鑒賞能力;
4、拓寬學生的視野,豐富學生的課余生活;
5、推進語文作文教學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質量;
6、提高學校的社會知名度,突出學校教育特色。
第四條:文學社活動的基本原則是課內課外相結合,以課堂教學為載體,以文學社培訓為重點,以課外采風為延伸,實行聽、說、讀、寫四位一體,互相滲透,協(xié)調發(fā)展,逐步深入,全面提高。
第五條:文學社定期出版社刊。
第二章會員
第六條:凡我校愛好文學,有一定寫作基礎和創(chuàng)作熱情的學生均可申請入社。
第七條:學生入社需向文學社遞交申請及優(yōu)秀作品,經文學社領導小組考核批準后,頒發(fā)證書,成為正式社員。全體社員享有同等權利。
第八條:全體社員必須定期參加文學社的'活動,遵守學校及本社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積極維護社團聲譽。
第九條:文學社鼓勵社員積極進行文學創(chuàng)作實踐,并對取得優(yōu)異成績、為校爭光的社員進行獎勵。
第三章組織
第十條:文學社通過選舉產生社長,組織委員一名,宣傳委員一名,編輯一名,聘請有關的社會熱心人士擔任本社顧問。
第十一條:文學社聘任總指導一名,語文科組全體教師以集體名譽擔任指導老師。
第十二條:文學社社刊社總編一名,由本校校長擔任,主編一名,由總指導擔任,編委若干名,由骨干教師擔任。
文學社章程 15
為提高文學社成員的工作積極性,促進文學社的健康發(fā)展,使文學社真正服務于全體同學,并能夠促進學校素質教育的發(fā)展,文學社特制訂本獎懲制度。
第一條每學期本社將對社員進行綜合評估。根據評估結果,確定優(yōu)秀社員,優(yōu)秀社員將獲得一定的獎勵。
第二條凡向社刊投稿的本社社員,每投一篇作品并發(fā)表可在綜合測評中加0.5分,作品一經發(fā)表可再加0.5分;凡向本社社刊投稿的非社員作品一經被采用可在綜合測評中加1分。
第三條本社每學年進行一次評優(yōu)活動,評選優(yōu)秀社員、優(yōu)秀作者、投稿積極分子(后兩者包括非社員)等若干名,給予適當的獎勵,學校和文學社分別頒發(fā)榮譽證書。
第四條凡積極參加工作并能高效、及時、優(yōu)質完成工作者,可以向文學社社委推薦提拔職務。
第五條凡社員優(yōu)秀稿件,可以優(yōu)先在刊物發(fā)表。
第六條凡文學社優(yōu)秀社員,在學校評優(yōu)、三好學生推薦等活動中優(yōu)先考慮。
第七條凡符合以下條件者,可以評為優(yōu)秀社員:
(一)沒有違反校紀校規(guī)的。
。ǘ]有違反本社章程的。
。ㄈ┟繉W期至少有兩篇文章登報的(僅限文字編輯部、記者團)。
。ㄋ模┓e極參加本社工作。
第八條凡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者,將根據情節(jié)輕重給予一定的處罰:
。ㄒ唬﹪乐剡`反校紀校規(guī)的。
。ǘ┟看纬隹唤灰黄髌返。
。ㄈ┎恢С直旧绻ぷ,違反本社章程的。
(四)不能優(yōu)質、高效完成所分配工作的'。
(五)開會無故3次不到者。
。┙洺i_會遲到者。
第九條凡曠會3次者按自動退社處理。不能及時、優(yōu)質完成任務的文學社領導成員降低職務一級,不能及時、優(yōu)質完成任務的社員一次給予批評,二次給予警告,三次給予開除。
第十條每次出刊不交一篇作品的社員一次給予公開批評,二次給予警告,三次給予開除。
第十一條不支持本社工作,違反本社章程的社員給予勸退處理。
第十二條評估和獎懲結果,報學校審查、核準并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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