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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字的研究讀后感
細細品味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一定領會了不少東西,為此需要認真地寫一寫讀后感了。那么讀后感到底應該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血字的研究讀后感,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血字的研究讀后感1
血字的研究是由英國作家阿瑟柯南道爾所著,道爾先生是英國甚至是世界上最偉大的推理小說作者之一。
血字的研究就是福爾摩斯列傳的前言或者說是他的引子,凸顯了福爾摩斯聰明的`才智,也為后續(xù)的六部續(xù)集坐下鋪墊。
全書以華生醫(yī)生的角度所寫。
血字的研究,講述的是美國俄亥俄州克里夫蘭市發(fā)生的一起人命案,主人公福爾摩斯通過一系列推理,最后找到了兇手,最后,通過兇手的自述,讓所有人了解了背后的一切秘密,宗教信仰的邪惡傳統(tǒng),也有令人可悲的愛情慘劇,整本書大概可以分為兩章,第一章是福爾摩斯尋找兇手,第二章是兇手的自述,我認為兩章沒有順序之分,先讀哪一章都有不同的感受,先讀偵查兇手再讀兇手自述,這就是標準的順向結局,但你先讀兇手自述的話,剛開始可能會看不懂,當你看到偵查兇手的時候,你就會為兇手可惜。
本書是19世紀最重要的推理小說,非常值得看。
血字的研究讀后感2
偵探歇洛克·福爾摩斯是許多同學崇拜的人物,我也非常喜歡他。我很欣賞他的推理能力和斷案方法,一樁樁棘手的案子在這個“咨詢偵探”的點撥下都逐漸明朗起來。讀了《血字的'研究》,對此我深有體會。
比如,在勞里斯頓花園街奇案中,偵探們在死者所在的房間墻角發(fā)現了用鮮血寫成的詞:雷切(RACHE)。格雷格森和萊斯特雷德兩位偵探都認為寫字人要寫一個人的名字,叫雷切爾(Rachel),但是還沒來得及寫完。可是福爾摩斯經過對房間的仔細檢查,卻得出了另一個答案:“雷切爾”在德文中是“復仇”的意思。他沒有想當然地得出結論,避免了偵探們在探案過程中走過多的彎路。
我還非常欣賞他的一些新穎的觀點,比如他認為人應該記憶一些有用的東西,因為人的大腦就像一個小閣樓,它并沒有有彈性的墻壁,所以沒用的知識放多了,就會把有用的知識擠出來。因此,他竟然不知道地球圍繞太陽轉。
他可真是個與眾不同的偵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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